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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动物源性食品、饲料禁用物质法规已于10月底执行 |
日期:200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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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26日,美国动物源性食品或饲料禁用物质法规已开始执行。该法规由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去年发布,规定中禁止在动物食品或饲料中使用某些牛源性材料。这些材料包括: (1)牛海绵状脑病(BSE)阳性的牛的完整畜体; (2)30个月龄及以上的牛的脑和脊髓; (3)30个月龄以上,未去除脑和脊髓,未经检验和审查通过适于人类消费的牛的完整畜体; (4)牛海绵状脑病(BSE)为阳性的牛的派生牛脂; (5)源于本法规禁止的含不溶性杂质0.15%以上的其他材料的牛脂; (6)源于本法规禁止材料的机械分割牛肉。 这些措施将进一步加强现有的防止BSE的安全措施,由于我国被认为是疯牛病不明国家,因此我输美的动物源性食品和饲料(包括宠物食品)加工企业务必要遵守该规定。 (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鳌江办 王忠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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