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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局积极应对日本宠物食品安全法 |
日期:200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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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自2008年开始制定《宠物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的实施条例、标准规范等,并通报WTO,并已于2009年6月1日正式生效。这是国际上第一个针对宠物食品制定的法规,该法案目的是通过对宠物食品生产、销售等进行强制性的法律规定,确保宠物食品的安全性,从而保护宠物的健康和维护动物福利。该法案内容涉及宠物食品有毒有害物质控制、进出口商登记备案、卫生证书、产品包装的标签等诸多规定。 2009年6月份,在山东青岛组织的日本宠物食品安全法说明会上,日本农林水产省官员对该法规进行了解读,说明标签等管理制度从2009年6月1日开始执行,农残管理则有6个月的过渡期,从2009年12月1日开始执行。 日本是温州出口宠物食品的一个主要市场,大约占有温州10%的出口份额。该法案的实施将对温州出口日本的宠物食品检验检疫监管和企业的生产产生巨大影响。温州局自今年6月份开始对出口日本的宠物食品标签加强监管,监管的内容包括成分含量的标注、加工企业名称标识、有效期、原产地,生产日期等各项内容,并制定了出口日本宠物食品的监管计划,定期对产品包装的标签和农残等有毒有害物质进行监管和监控。11月份,温州局根据即将执行的农药残留等管理规定,以覆盖出口日本的所有产品类型为范围,按出口产品的类别,对加工使用的原料和成品共抽取28个样品,检测了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甲基毒死蜱、甲基虫蟃磷、马拉硫磷、甲胺磷、草甘磷、六六六、DDT、艾氏剂、狄氏剂、异狄氏剂、七氯、环氧七氯、乙氧基喹、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丁基羟基甲苯(BHT)、丙二醇、硝酸钠、山梨酸和双氧水等20个项目,全部检测结果汇总后,将进行分析上报。(温州检验检疫局 王素华) 来源: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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