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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例严格兽药管理 人药兽用最高可罚5万 |
日期:2004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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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在多家兽药店和宠物医院采访发现一个怪现象,畜禽或宠物生了病却用人药来医,而对症的兽药却倍受冷落,不少兽药店里人用解热、镇痛、消炎等药品十分畅销。对此,天津市畜牧管理部门有关专家提醒,“人药兽用”的现象值得关注,我国将于2004年11月1日实施的新《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禁止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违反本条例规定,除责令其立即改正外,对违法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动物得病为什么不用兽药而用人药?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人药兽用”这一做法之所以得到消费者的肯定,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原因。兽用药品种较少,而人用药品种丰富,人用药效果也比兽用药效果好。目前市场上兽药的剂量比较大,不适合小型家禽及宠物,一次用不完,造成浪费;兽药的合格率有待提高,兽药“注水”使消费者在选择时更偏重人药。针对“人药兽用”这一现象,记者采访了天津市有关专家。 据介绍,目前给家禽及宠物使用人药,特别是使用人用抗菌素治疗兽病较为普遍,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较快遏制病情,但给动物使用人药并非安全。因为抗菌素在体内的排除主要通过新陈代谢功能完成,这需要一个过程。如果不能很好地控制抗菌素的使用,在一段时间内就提取它的奶、蛋、血液、脏器供人食用,抗菌素就会通过食物链间接传递给人类,在人体内形成抗体。目前,有关部门对兽药店贩卖人用药品的现象十分关注,天津市将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兽药市场管理,以确保市民食肉安全。(完)(记者张立平) 稿件来源:天津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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